跳至主要內容

已消失的言論自由

剛才翻譯完一篇GVO的文章Barbados: Blogs in Danger?是關於巴貝多的部落格對於選舉的影響以及巴貝多的部落客們如何為言論自由去努力。巴貝多這個國家,也許在某個國際新聞上聽到過,但也只有這次因為翻譯的關係而了解到,哦!原來這個國家在美洲,是加勒比海上的一個島國,原來這裡也因為政治選舉而鬧哄哄的。當地的部落客們努力的把消息放到檯面上讓民眾知道,也努力的告訴民眾以往的新聞媒體是被政府所控制著的,當然也受到了相當程度的打壓。

也許因為之前選舉的原因,我注意到這則新聞,然後想起了台灣目前的情況。礙於個人有限的求知慾,我只大概知道美國也要進入選舉,而美國人不喜歡小布希的情緒與台灣人對於現任總統的不滿情緒應該是不相上下,也還知道美國幾個較引人注目的民主黨參選人Obama和Hillary兩個人搶光了整個新聞版面,但對於他們的政見,我就很少去注意了,也許哪天我在新聞中,只要一點點也好,聽到他們對於台海兩岸的處理方式,我會多瞄個一眼。

政治一直不是我的菜。

只是看到巴貝多這個小島國家那麼努力的在爭取言論自由,傳遞他們的訊息,台灣似乎是太過自由?昨天晚間的另一則新聞是有個女學生在討論區裡提到某間餐廳的行為後使該餐廳生意一落千丈,而該餐廳老闆一怒之下把文章列印下來提告,兩年後查證確實有此事但卻是一名離職員工所為,所以法官判這個女學生和家長各賠八萬元。

年輕氣盛,覺得看不過去的事就要寫在網路上,我不太確定網路是真正能發揮什麼正面力量(因為這群人的影響力實在有限,而實際行動力又更有限),只是當你看不下去時,也許應該站出來抗議。當然單就這件事來看,如果女學生站出來抗議百分之九十以上會對自己造成危險,只是有很多事她沒料到,也許她沒料到這個見義勇為的行為卻讓自己母女倆損失十六萬。其實老闆也付出了相當的代價,在女學生把事情放在網路上後,他的餐廳生意也一落千丈,我注意了記者在拍這則新聞的方式,店名拍出來了,店老闆拍出來了,怎麼看對這間餐廳還是沒有幫助,這間餐廳的未來更不樂觀。

就餐飲業的角度來說,上了網路媒體或是太出名都不是件值得樂觀的事。好的評論在寫手的妙手生花之下可能會幫你帶來商機,但同時也會帶來很多無法預見的,嘴刁或期望值太高、不懂得體諒人的客人;壞的評論可能只是因為一個客人自身的口腹之慾或是自尊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就不斷誇大渲染,甚至以訛傳訛。只要無關於自身利益,人都沒有去追求事實的動力。

這只是民生,如果再談到新聞的言論自由,我每天都在好奇,還有什麼是我應該知道但卻不知道的,有哪些新聞是我不必要知道但又重覆播放的,為什麼?後者比較容易舉例,比方說王先生的跳海新聞,就足足炒了快兩個星期,簡直是免費的新聞廣告,這則新聞要告訴觀眾什麼?王先生說話算話?還是never say never?

然後,在台灣熱門的前十大部落格中,幾乎是沒有討論政治的,有時我會想,這是台灣人真的患有政治冷感?還是因為政治已成為了禁忌話題?又還是談論政治已是不入流的行為?還是談政治太沉重,不如風花雪月吃喝玩樂,比較快樂?似乎一個部落客就像藝人一樣,只要被貼上標籤,就很難再平反。

比較有趣的是,國外政治話題的部落格一直都是熱呼呼的,可能是支持者成立的,也可能是派個寫手去經營,至少他們還知道要經營這回事;反觀台灣的政客們在選舉期間所成立的部落格到最後都變成了空無的、浪費資源的空間,很像一些中小型企業或商店在受到網路行銷公司慫恿後,也跑去某個平台做一個部落格以為能招攬人氣,卻忘了基本面是要經營,還有他們真正為民喉舌的心(雖然我覺得都是黑心)。

台灣應該也有過像巴貝多那樣的努力爭言論自由的時光甚至引發許多社會新聞,像是美麗島事件,但也開啟了人民真正追求新聞及言論自由的開始,而不是受限於政府所制定的新聞內容及虛偽的偉人傳記(想到在河邊看魚上游的故事,就全身起雞皮疙瘩)。但在現在的情況卻是資訊大爆炸,新聞太多了,但民眾能取得的新聞還是太少了,也受限於媒體的立場或是管道,廣告性的新聞也太多了,十天內我看到關於佛跳牆價差的新聞就看了三次,不知道什麼原因都要加上M型化三個看到煩的字眼。如果人民的生活已經夠辛苦,何必再提醒民眾生活這麼痛苦?甚至同一個在喜宴劃破人家皮包的小偷,在兩個新聞台分兩天抓到。

我還是會看報紙,但總是好奇為什麼演藝圈的新聞可以多達五個版面?哪個藝人買了兩萬元的墨鏡到底有什麼稀奇?但國際新聞可能不到一個版面,還要再自己上網找新聞看,最無力的是,我昨天在報紙上看到偽裝成河馬的新聞,今天在晚間新聞上看見由於。我一直把報紙當作訊息端的最後一道供給者,所以當我在今天的新聞上看到昨天的新聞時,真的有種無力感。

我們真的有言論自由嗎?那個年代已經過去了吧?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Tags: ,

留言

  1. 我也一直覺得台灣的言論自由很有問題
    不久前寫了這篇:
    http://blog.roodo.com/benla/archives/4597651.html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台灣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重要性

我在2018年6月7日去聽 PChome 的詹宏志董事長的 演講 ,他在演講中提到過去PChome被 DDoS 攻擊的事件。當他知道公司網站受到攻擊時,他不知道該向誰通報,只好藉由他的人脈網來尋求協助,當然也取得協助,並在他的考量下,儘量降低對公司聲譽、消費者權利的風險。 台灣發生過的真實案例 當我聽到這個經驗後,心中一直有個疑問:「當大企業遇到 DDoS 時,有內部資安管理人員全力處理。但若中小企業遇到 DDoS 時,除多功能的資訊服務團隊外,又該如何應對?」  2007年的博客來網站因為金馬影展的售票資料庫因為人為疏失,造成大量個資外洩,但因為當時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即現在的個資法)還不是很完善,所以對當時的博客來而言並未有很嚴重的懲罰。 之後隨著網路愈來愈普及,網站因遭受攻擊造成資料外洩的事情愈來愈多,從會員資料庫外洩到癱瘓公司系統甚至導致醫療系統或網站癱瘓。,大家也開始藉由網路媒體教學,當自己的資料外洩,或是私密影像被惡意傳播時,就會先去警局報警備案。 在台灣,因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權責範圍不同,在沒有成立數位發展部(數位部)前,網路商店發生資料外洩時,可能會先找經濟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成立數位發展部後,就把所有責任給數位發展部。讓我很感慨的是2023年的 醫指付個資外洩事件 ,就看著衛福部、經濟部、數位部、金管會四個部會互踢皮球,都不認為自己是應該負責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最後由金管會處理。 歐盟GDPR實施後對全球企業的影響 台灣的人權團體長久以來不斷倡議台灣需要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機構,這件事我一直都沒忘,甚至是在討論 《數位中介服務法》 草案時,這部法的草案已經將個人資料保護機構應做的事已規劃至其中。可惜的是因為政治操作,這部法案就被遺忘了。 我在 2022 年開始蒐集全球個資保護與隱私保護的案件及觀察全球人工智慧、個人資料法規發展,我觀察到,台灣與收集的案例的最大不同處在於,與其他國家比較,台灣沒有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單位,自然當其他國家在談資料跨境傳輸協議、人工智慧發展政策與規劃時,台灣沒有對等的單位可以參與討論,也許數位部同時身兼這樣的角色,但就不是前段所提到的「獨立」的權責機關。 歐盟的GDPR自 2018 年 5 月開始實施後,許多國家開始思考擁有資料保護及所有權的重要性而紛紛立法外,GDPR也對全球企業造成很...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注意心理健康,善用心理諮商資源

在很久以前,我粗略畫過幾張統計圖表丟在社群平台上,不過,也許是時候寫一篇文章來說這些資源的重要性。 台灣衛生福利部(衛福部)自2024年開始提供一個很棒的資源:「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我直接引用頁面中的內容,即自 2024年8月1日起,衛福部擴大補助3億3,600萬,提供15歲到45歲有心理諮商需求的青壯世代,可以補助 3次的諮商費用 。有興者可以閱讀 相關頁面 內容。這對青壯世代是非常棒的一件事,這個世代的人會被網路上的影音文字迷惑,感到茫然,卻找不到出口,社群網站上日益增加的負面情緒、工作與家庭帶來的壓力、空白的社交生活、有些人會利用其他線上工具抒緩心理壓力,坊間也有愈來愈多的身心治療診所或是心理諮商中心,在衛福部的 專案頁面 、 心理健康學習平台 上也有列出合作的機構,可以增加信任感。各種工具、方式都好,但不要落入詐騙集團或是奇怪的宗教團體就好。 了解台灣的自殺死亡狀況 這段是我後來才補上的。本想跳過這一段,但我發現,這個部份很重要。 我在衛福部心理健康司找到「 自殺死亡及自殺通報統計 」資料,於是我統計2019年到2023年全台灣因自殺而死亡的人數並製成圖: 2019年至2023年不同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統計(單位:人) 自第上圖可以知道,在這 5 年裡,45 至 64 歲的死亡人數都是最多的。於是我也好奇的去找了不同性別在這區間因自殺而死亡的人數: 2019年至2023年男性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單位:人) 2019年至2023年女性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單位:人) 很遺憾的是,在14歲以下都有自殺死亡的孩子,不論性別都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在這 5 年中,不論男女,在 2019 年的 45 至 64 歲都是自殺死亡人數最高的,男性是 970人,女性是 513人,2019年是新冠疫情開始之初,那一年有許多人可能面臨失業或因隔離而心理壓力或情緒失衡選擇自殺,我沒有再去找更進一步的資料。自不同性別因自殺而死亡的人數性別統計來看,除了 14歲以下的死亡的孩子外,男性自殺死亡的人數是女性死亡人數的近 2 倍。 粗略了解台灣人使用抗憂鬱藥物的狀況 由於衛福部的「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專案的補助對象是 15 至 45 歲,於是我好奇為什麼 46 歲以上的對象不在補助範圍裡?是不需要還是 46 歲以上的人有能力負擔諮商費用?先不想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