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讀《在少女們的身旁》

*

終於,快讀完追憶似水年華第二冊了。在這本裡面,有許多詞句是我非常喜愛的,總是非常同意普魯斯特所說的這些話,在我閱讀的同時也忍不住的抄寫下來。雖然第二冊還未讀完,卻忍不住分享這些我很喜歡的句子,在剛開始的地方因為我忘了抄是在那幾頁,也記不太清楚是第一冊還是第二冊了:

  • 「罪人們往往說出他們的無辜將大白於天下,然而,出於神秘的原因,這一天永遠不會是他們受審的那天」
  • 「為了使現實可以忍受,我們往往不得不保留某個小小的荒唐念頭」
  • 「所以,最能喚起我們對某個人的記憶的,正是我們早已遺忘的事情(因為那是無足輕重的事,我們反而使它保留了自己的全部力量…)…」
  • 「旅行特有的快樂並不在於能夠順路而下,疲勞時便停下,而是使動身與到達地點之間的差異不是盡量使用感覺不到,而是使人盡可能深刻感受到;在於完全地、完整感受這種差異,正如我們的想像一個跳躍便把我們從自己生活的地方帶到了一個嚮往地點的中心時,我們心中所設想的二者之間的差異那樣…」很拗口,不知是翻譯問題還是普氏本人的風格就是這樣。
  • 「…對於相貌和思想上具有某些特點的人,似乎有一種磁現象,將他們彼此吸引到一起,緊緊抓住分不開,以至於大自然這樣將一個人引進一個新的機體時,並不會使這個人受到過份的損傷…」其實說簡單點,就是我們常說的「物以類聚」。
  • 「因為牡蠣的活肉叫我討厭,更甚於黏糊糊的海蜇,這兩樣使我覺得巴爾貝克海灘然失色」我不討厭海蜇,因為醃海蜇皮是很好吃的台灣小菜,可是我真的不敢吃牡蠣。這生物對我而言就像異形一樣,隨時會伸出一條黏糊糊的消化管把整個人都消化掉。
  • 埃爾斯蒂爾對到家拜訪的馬塞爾說:「一個人的頭腦已經傾向於幻想的時候不應該讓它離開夢幻,不應對它進行限制。一百你叫自己的頭腦離開夢幻,你的頭腦就再也不理解自己的夢幻了。你將為千百種表象所欺,因為你沒有了解表象的本質…」
  • 「在社會階層上,越往下,時髦玩藝越抓住一些雞毛蒜皮不放。」就像是金球獎那些走紅地毯的明星們穿什麼?有沒有穿幫?哪個立委嫁女兒?哪個人在什麼時間生小孩?怎麼生?穿什麼衣服出席party?副總統有沒有去做整型?干我什麼事?無聊。
  • 「你尋找的東西在哪裡,你並不知道而且長時期迴避由於別的原因每個人都請我們去的地方。」這是馬塞爾發現自己如果早點去拜訪埃爾斯蒂爾就能見到或認識阿爾貝蒂娜,有點像我們常說的「驀然回首,伊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 當馬塞爾發現埃爾斯蒂爾是以前在維爾迪蘭家被取笑的比施(公鹿)先生時,埃爾斯蒂爾並沒有否認,他則是對年輕的馬塞爾說:「一個人,不管多麼明智,在年輕時的某一階段,沒有說過什麼話,甚至過著某種生活,事後回憶起來覺得很不愉快,希望將其抹掉,這樣的人恐怕是沒有的。但是他不該絕對地為此而悔恨,因為,只有經過所有的可笑、醜惡之現形,他才能有把握在可能管圍內變成一個賢哲。這一切可笑、醜惡的現形應該是這最後現形的先導…」

中間還有很多是我帶書去E61時隨手抄在紙上,結果那張紙卻不見了。第一部裡也有很多好句子,我最喜歡的兩段:

  • 「幸與不幸都在我們生活四周發生,只是發生的太緩慢,慢的讓我們無法察覺。」其實不論在哪個年代這都是不變的定理。
  • 當時年幼的馬塞爾對「時尚名媛」的看法:「後來我才明白,這種無所事事卻又努力用心的女人,其動人之處就在於貢獻出她們的慷慨與才能,以富感情的美貌、營造出的夢想,以及垂手可得的財富,為男人粗糙、缺乏文雅的生活增添珍貴的嵌飾。」

在第二冊裡,處處都可以感受到青年時期的馬塞爾對感情的嚮往,我不禁懷疑在第一冊裡他與吉兒貝特的交往是對她母親奧黛特的一種投射,又或是像所有的年輕男子對愛情的幻想?而在第二冊裡將一個年輕人從單純的家庭踏入社交圈的惶恐、期待、莽撞描寫得很貼切;另外書中註解埃爾斯蒂爾是惠斯勒的化身,但卻覺得畫家只是埃爾斯蒂爾這個角色的職業,在馬塞爾每段與埃爾斯蒂爾的對話就像是作者與年輕的自己的對話。

先做這樣的閱讀筆記吧!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留言

  1. 法國文學兩位重量級人物,普魯斯特與紀德,在回憶這一個區塊的主張是南轅北轍的。

    一個認為「快樂最大的障礙,就是回憶。」一個卻終其一生都在追尋重現的時光。也難怪紀德在初讀普魯斯特這一部巨著時,會棄之如敝屣,一直要到最後,才推崇倍至。兩人的人生觀基礎立論出發點完全不同嘛!至於有沒有殊途同歸,我現在還沒讀到有發現端倪...

    不知道普魯斯特是否有反映出一些龍眼自己的人生觀?就我自己來說,因這我仍然混沌的修正版唯生論,我就一直在這二者之間搖擺...

    回覆刪除
  2. 筆耕農大叔,
    追憶似水年華我也才看到第二本還沒有完,所以能不能反應出我的人生觀?也太言之過早。不過我的確認為回憶是很重要的,所以不斷的寫,不斷的看以及吸收我能或我願意去吸收的,以避免自己在只能回憶的時間裡,什麼都回憶不起來。

    所以,在我看到「一個人,不管多麼明智,在年輕時的某一階段,沒有說過什麼話,甚至過著某種生活,事後回憶起來覺得很不愉快,希望將其抹掉,這樣的人恐怕是沒有的。但是他不該絕對地為此而悔恨,因為,只有經過所有的可笑、醜惡之現形,他才能有把握在可能管圍內變成一個賢哲。這一切可笑、醜惡的現形應該是這最後現形的先導…」時,我方能對以往對自己往昔不成熟的舉止不再感到悔恨。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台灣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重要性

我在2018年6月7日去聽 PChome 的詹宏志董事長的 演講 ,他在演講中提到過去PChome被 DDoS 攻擊的事件。當他知道公司網站受到攻擊時,他不知道該向誰通報,只好藉由他的人脈網來尋求協助,當然也取得協助,並在他的考量下,儘量降低對公司聲譽、消費者權利的風險。 台灣發生過的真實案例 當我聽到這個經驗後,心中一直有個疑問:「當大企業遇到 DDoS 時,有內部資安管理人員全力處理。但若中小企業遇到 DDoS 時,除多功能的資訊服務團隊外,又該如何應對?」  2007年的博客來網站因為金馬影展的售票資料庫因為人為疏失,造成大量個資外洩,但因為當時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即現在的個資法)還不是很完善,所以對當時的博客來而言並未有很嚴重的懲罰。 之後隨著網路愈來愈普及,網站因遭受攻擊造成資料外洩的事情愈來愈多,從會員資料庫外洩到癱瘓公司系統甚至導致醫療系統或網站癱瘓。,大家也開始藉由網路媒體教學,當自己的資料外洩,或是私密影像被惡意傳播時,就會先去警局報警備案。 在台灣,因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權責範圍不同,在沒有成立數位發展部(數位部)前,網路商店發生資料外洩時,可能會先找經濟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成立數位發展部後,就把所有責任給數位發展部。讓我很感慨的是2023年的 醫指付個資外洩事件 ,就看著衛福部、經濟部、數位部、金管會四個部會互踢皮球,都不認為自己是應該負責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最後由金管會處理。 歐盟GDPR實施後對全球企業的影響 台灣的人權團體長久以來不斷倡議台灣需要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機構,這件事我一直都沒忘,甚至是在討論 《數位中介服務法》 草案時,這部法的草案已經將個人資料保護機構應做的事已規劃至其中。可惜的是因為政治操作,這部法案就被遺忘了。 我在 2022 年開始蒐集全球個資保護與隱私保護的案件及觀察全球人工智慧、個人資料法規發展,我觀察到,台灣與收集的案例的最大不同處在於,與其他國家比較,台灣沒有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單位,自然當其他國家在談資料跨境傳輸協議、人工智慧發展政策與規劃時,台灣沒有對等的單位可以參與討論,也許數位部同時身兼這樣的角色,但就不是前段所提到的「獨立」的權責機關。 歐盟的GDPR自 2018 年 5 月開始實施後,許多國家開始思考擁有資料保護及所有權的重要性而紛紛立法外,GDPR也對全球企業造成很...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注意心理健康,善用心理諮商資源

在很久以前,我粗略畫過幾張統計圖表丟在社群平台上,不過,也許是時候寫一篇文章來說這些資源的重要性。 台灣衛生福利部(衛福部)自2024年開始提供一個很棒的資源:「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我直接引用頁面中的內容,即自 2024年8月1日起,衛福部擴大補助3億3,600萬,提供15歲到45歲有心理諮商需求的青壯世代,可以補助 3次的諮商費用 。有興者可以閱讀 相關頁面 內容。這對青壯世代是非常棒的一件事,這個世代的人會被網路上的影音文字迷惑,感到茫然,卻找不到出口,社群網站上日益增加的負面情緒、工作與家庭帶來的壓力、空白的社交生活、有些人會利用其他線上工具抒緩心理壓力,坊間也有愈來愈多的身心治療診所或是心理諮商中心,在衛福部的 專案頁面 、 心理健康學習平台 上也有列出合作的機構,可以增加信任感。各種工具、方式都好,但不要落入詐騙集團或是奇怪的宗教團體就好。 了解台灣的自殺死亡狀況 這段是我後來才補上的。本想跳過這一段,但我發現,這個部份很重要。 我在衛福部心理健康司找到「 自殺死亡及自殺通報統計 」資料,於是我統計2019年到2023年全台灣因自殺而死亡的人數並製成圖: 2019年至2023年不同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統計(單位:人) 自第上圖可以知道,在這 5 年裡,45 至 64 歲的死亡人數都是最多的。於是我也好奇的去找了不同性別在這區間因自殺而死亡的人數: 2019年至2023年男性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單位:人) 2019年至2023年女性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單位:人) 很遺憾的是,在14歲以下都有自殺死亡的孩子,不論性別都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在這 5 年中,不論男女,在 2019 年的 45 至 64 歲都是自殺死亡人數最高的,男性是 970人,女性是 513人,2019年是新冠疫情開始之初,那一年有許多人可能面臨失業或因隔離而心理壓力或情緒失衡選擇自殺,我沒有再去找更進一步的資料。自不同性別因自殺而死亡的人數性別統計來看,除了 14歲以下的死亡的孩子外,男性自殺死亡的人數是女性死亡人數的近 2 倍。 粗略了解台灣人使用抗憂鬱藥物的狀況 由於衛福部的「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專案的補助對象是 15 至 45 歲,於是我好奇為什麼 46 歲以上的對象不在補助範圍裡?是不需要還是 46 歲以上的人有能力負擔諮商費用?先不想那麼多,...